龙游城东十里铺至宝塔路段道路改建工程 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龙游城东十里铺至宝塔路段道路改建工程
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龙游城东十里铺至宝塔路段道路改建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已经启动,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公司委托衢州市腾川风险评估有限公司负责龙游城东十里铺至宝塔路段道路改建工程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主线以龙游县城东十里铺立交桥为起点,起点桩号为 K0+000,路线由东向西利用永安路拼宽,至端礼路交叉后,折向南进入城南路,沿城南路西侧单侧拼宽,与宝塔路交叉后向南直至现状利用 315省道菱形互通下穿,终点桩号 K5+927。本项目主线里程 5.927km。隐患改造段起点与主线起点相同,以龙游县城东十里铺立交桥为起点,起点桩号为 ZK0+000,路线由西向东对现状龙兰路进行拓宽改建,解决龙兰路该路段交通隐患,终点位于疏港大道交叉口,终点桩号为 ZK0+541。本项目隐患改造段里程 0.541km。
二、社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龙游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三、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腾川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7号合屹大厦1号楼1单元9F
联系人:邹浩林
联系电话:13867012020
邮箱:565020877@qq.com
四、征询内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528国道龙游十里铺至上圩头段改建工程所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为主。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3.对项目持有何种态度;
4.对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二)自公示之日起 7 日内(12月12日-12月18日)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龙游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