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国道龙游十里铺至上圩头段改建工程和龙游城东十里铺至宝塔路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 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528国道龙游十里铺至上圩头段改建工程和龙游城东十里铺至宝塔路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
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528国道龙游十里铺至上圩头段改建工程和龙游城东十里铺至宝塔路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社会风险评估已经启动,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龙游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衢州市腾川风险评估有限公司负责528国道龙游十里铺至上圩头段改建工程和龙游城东十里铺至宝塔路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拟征收范围:东华街道集体、桥下村、十里铺村、横路祝村、上杨村、下杨村、上圩头村、鸡鸣村、方坦村、街路村、岩头村、瑶山村,溪口镇冷水村,罗家乡集体、席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社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龙游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三、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腾川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7号合屹大厦1号楼1单元9F
联系人:邹浩林
联系电话:13867012020
邮箱:565020877@qq.com
四、征询内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528国道龙游十里铺至上圩头段改建工程和龙游城东十里铺至宝塔路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所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为主。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征地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征地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3.对征地持有何种态度;
4.对征地有何意见和建议;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二)自公示之日起 7 日内(12月8日-12月14日)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龙游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